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电 据深交所消息,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1次审核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精工光学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精工光学”,300622.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根据格拉斯博士12月8日披露的发行不特定目的可转换公司招股说明书(股东大会草案),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未来转股的可转债及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3.75亿元人民币。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眼镜连锁店建设及改造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数字平台建设及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为1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发行可转债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及各计息年度最终利率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高级管理人员)协商。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个别情况采用年付息方式,到期时返还简单债券本金和上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限为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第一个工作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转股,并于转股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以及授权股东大会的保荐人(主要管理公司)决定。可转换债券由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有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人士按照规定发行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优先向公司原股东发行。首次发行时,原股东有权放弃其分配权。原股东优先分配的具体比例将由董事会或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人根据发行前的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牵头证券管理公司)协商确定,并在可转债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除原股东优先配置外,一旦初始股东放弃优先配置,将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售或通过深交所网上定价发行更改系统,其余部分由订阅者订阅。公司已聘请大公国际处理此事,并对第二期可转债进行评级。根据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一级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在本次可转换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本期保荐机构(私人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惠源先生、甘露先生。
(编辑:何晓)